旅遊不便險 理賠標準差很大

2013070109:01

暑假出國旺季來到,許多人為避免發生掃興的情事,都會先投保旅遊不便險,但消基會昨(27)日公布抽樣調查發現,國內13家產險公司推出的商品,理賠範圍多不相同,以班機延誤時間的標準,就有4~12小時落差,消費者必須自己留意,否則權益可能受害。

 據調查,目前部份產險公司,對於延誤理賠認定採定額方式,分別有國泰世紀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,理賠4,500元;新光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,依保費不同理賠1,000元至3,000元;美商安達產險延誤6小時以上,理賠1,500元;華南產險延誤12小時以上,理賠每日3,000元等。

 消基會董事蘇錦霞表示,從此結果就可顯示,各家保障差異很大,甚至還有業者是採實支實付方式,像是第一產險、旺旺友聯產險,都規定延誤4小時以上,視旅客花費狀況給予理賠。

 而且檢視班機延誤原因,她也指出,13家業者僅有3家提供「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原因延遲」給予理賠,且無另設「特別不保」事項,分別是華南產險、蘇黎世產險、新安東京海上產險,其餘認定標準都不夠友善。

 舉例來說,多數產險公司所訂定承保範圍大同小異,包括已確認定期班機延誤、被取消、超額訂位所致被保人被拒絕搭乘、交通意外事故、機件故障、天災、轉機失接等原因,但美商安達產險、美亞產物,又都有規定「因班機調度問題延誤」,不在承保範圍。

 蘇錦霞強調,先前就是接獲消費者投訴,出國前購買旅遊不便險,結果真的不幸遇到班機延誤,回國後申請理賠,卻被告知因開立的班機延誤理由為「調度問題」,所以沒有得到保障。

 她呼籲,產險業者推銷「旅遊不便險」應告知明確事項,以條列或範例說明「不便」的定義,且理賠申請儘量避免為難民眾。至於消費者方面,投保前也應注意不承保範圍、延誤時間認定,最好不要未經比較就決定購買。